一是坚持把退耕还林与培育特色产业有机结合起来,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,着力解决“能致富”的问题。为了充分发挥资源比较优势,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共促,我们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上,立足当前,着眼长远,实施整流域规划,立体式开发,积极寻找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的最佳结合点,在山顶栽植以山毛桃、山杏、沙棘为主的生态经济兼用林,在山腰栽植以仁用杏、苹果、早酥梨为主的果树经济林,积极推行林下种草模式,走出了一条以林兴果、以果养林、草畜结合的建设路子。1999年以来,全县累计完成工程造林73.45万亩,其中退耕还林36.35万亩,三荒造林37.1万亩。通过退耕还林的带动和辐射延伸,以果品为主的农村支柱产业得到长足发展,为农民增收致富开辟了广阔的空间。
二是坚持把退耕还林与改善生产条件有机结合起来,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着力解决“退得下”的问题。我县自然条件严酷,生产生活条件差,传统农业特征明显。在实施退耕还林前,我县宜退耕地面积75.52万亩,具有大面积实施退耕还林的良好条件。为了打消群众顾虑,实现宜退必退的目标,我们注重退耕还林与基础建设同步推进,按梁系、流域统筹规划,坚持林造到哪里,路就修到哪里,坡改梯就跟到哪里,山、水、田、林、路,梁峁沟壑同步治理,综合开发,每年新修优质梯田5万多亩,配套田间及林带道路200公里,修建水窖5000眼以上,完成流域治理面积100多平方公里,初步实现了耕地梯田化、道路网络化、灌溉配套化,有效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缓解了林粮争地矛盾,为推进退耕还林提供了有力保障。
三是坚持把退耕还林与示范引导有机结合起来,激活群众内在动力,着力解决“还得上”的问题。针对全县宜林面积大、生态建设任务重的实际,在组织实施退耕还林过程中,采取一次规划,分年建设,典型示范,集中突破的办法,全县共规划建设了跨乡跨流域的万亩退耕还林示范带13条,建成了总面积达1.75万亩的臭椿基地,这些区域不仅实现了生态环境的率先改善,而且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活跃板块,经济、社会和生态效应凸现。广大群众从生态建设的切身实践中,深刻体会到了退耕还林的巨大潜力和美好前景,真正激活了内在动力,实现了由“要我干”到“我要干”的根本性转变,取得了“两满意、一轻松”(政府满意、群众满意、工作轻松)的效果,为纵深推进退耕还林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。同时,我们坚持把提高造林质量作为退耕还林的生命线,狠抓种苗基地建设,积极培育优良乡土树种,大力推行模式化、规范化栽植技术,通过修工程蓄水保墒,专业队栽植,有力提高了栽植质量。
四是坚持把退耕还林与长期管护有机结合起来,巩固生态建设成果,着力解决“保得住”的问题。建立依法治林、专职管林、全民护林的管护机制,在广泛宣传《森林法》、《退耕还林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同时,颁布了《封山禁牧通告》和《林木林地管护办法》、《退耕还林责任事故追究办法》,乡村还结合基层民主政治建设,制定了以林木管护为主要内容的乡规民约。进一步加大森林执法力度,成立了森林公安派出所,有效打击了毁坏林木、侵占林地的违法行为。按照“谁造林、谁管护、谁负责、谁受益”的原则,层层签订了管护责任书,建立了“县、乡、村、护林员”四级管护网络,全县聘任专职护林员404人。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,全县退耕还林苗木保存率达到了97%以上,取得了造一片、成一片、见一片的良好效果。
五是坚持把退耕还林与强化资金管理有机结合起来,从严兑现补助粮款,着力解决“不反弹”的问题。我们按照“严管林、质为先、慎用钱”的要求,严把资金兑现关,提出了“五不兑现”的工作要求,即:造林工程不达标的不兑现,栽植不规范的不兑现,成活率、保存率达不到要求的不兑现,抚育管理跟不上的不兑现,林权不明晰的不兑现,强化督促检查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,有效保护了退耕农户的利益,调动了群众参与退耕还林建设的积极性,基本上保障了不复垦、不反弹。